| 释义 | 
		     三方协议不解约会影响找下一份工作。     三方协议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合同,而是属于民事合同的范畴。是学生与就业单位达成一致后通知学校。即使单位不同意,与学校协商好就可以申请取消原协议,重新领取协议。但如果协议上有违约条款,单位追究起来,应该承担约定的责任。     三方协议解约条件:     1、到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2、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3、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发换新的《就业协议书》;     4、毕业生领取新协议后到学院备案 。     协议无效的情形如下:     1、协议双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协议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3、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协议双方违背公序良俗;     5、协议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有效的协议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2、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3、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4、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5、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6、当事人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