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无证的房子拆迁属于违法建筑的没有补偿,但对六七十年代前宅基地上建造的无证房子、《城乡规划法》出台前以及在法律和登记制度未完善时宅基地上建造的无证房子,应当等同于有证的房子全额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