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条具有法律效力的吗 |
释义 | 购房定金条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注意审查主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明确款项的性质,写明“定金”字样,主合同与定金合同主体应当一致;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签订且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定金合同具有哪些特征 定金合同是涉及定金约定的特殊合同。定金合同的特征有: 1、从属于主合同,定金合同并非是单独的合同,它需要从属于主合同。在主合同无效时,定金合同无效,但定金合同无效时,主合同不会因此失效; 2、实践性,定金合同的生效是定金交付的时间,并非合同签订的时间; 3、定金合同应当为书面的约定,口头约定不具有效力。 二、定金标准超过20%合同是否有效 定金标准超过20%的,合同也有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即使定金超过20%,定金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就可以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三、房屋买卖合同定金怎么算 1、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2、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 3、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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