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案件不同于一般案件,因为它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和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被告必须经传票传唤并有正当理由方可缺席判决。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 法律分析 由于离婚案件与一般案件不同,离婚纠纷除了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婚姻家庭的稳定,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因此,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的发生。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进行缺席判决,但传票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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