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离婚时,如果双方对尚未完全所有的房屋产生争议,人民法院不宜作出所有权判决,而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如果在取得所有权后仍有争议,当事人可以再次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若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存在争议且协商不成,人民法院不宜判决该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在取得前款规定的房屋完全所有权后,仍存在争议时,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