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征收土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征收土地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耕地补充方案、供地方案;补充耕地证明;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安置措施的说明材料;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书;被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要求听证的,听证笔录;占用林地的,提供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意见;农用地转用计划通知书;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审核表及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成果报告书及勘测定界图;拟占用土地的1:10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总体规划图;补充耕地位置图;失地农民签署的知情确认材料。 二、农村征地程序是怎样的 1、办理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征地审查 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征地审核与批复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