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取保候审我们要怎么办理     1、办理取保候审的流程是: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法定代理人先申请取保候审;然后审查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决定取保候审的,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二、取保候审到期后案件还没结束怎么办     1、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候审。     2、应当追究责任的,要移送案件,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3、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法院判决,并生效的,即开始执行判决刑法,取保候审自动撤销。     4、取保候审到期,办案单位不做任何处理,即自动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