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说走就走工资咋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员工说走就走后,员工的工资仍然正常发放,提前离职不属于扣除工资的法定事由。双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候,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员工的工资,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发出支付令。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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