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法律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的,自愿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离婚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一、离婚前需要有冷静期吗?     起诉离婚无需经过冷静期的,只有协议离婚需要经过一个月冷静期。根据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