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     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年龄。     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所需提交证件材料     (1)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     (3)适龄儿童父母市南区居住证;     (4)购房户: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款收据;租房户: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合法就业的提供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及社保卡;合法经营的提供市南工商营业执照;     (6)出生证;     (7)预防接种证;     (8)健康证明;     (9)幼儿发展评估手册等。     三、成都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分为两类:     一类是农业户口,《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或《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     1.需持申请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农业户口簿;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住证》及有效《劳动合同》于在在所在镇(街道)登记点登记。     第二类是城镇户口《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     1.须持申请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在教育局教育科登记。     3.非一年级新生还需准备原就读学校证明。     如果符合各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条件,各区将根据政策统筹安排您的孩子就读。     成都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现调整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     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