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违背诚信原则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需承担的责任。法定情形包括: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法律分析 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是指行为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所要承担的责任。法定情形包括: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以及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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