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是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同时产生民事权利能力以及民事行为能力。公司设立便是获得了公司名称的专用权,可以以公司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