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只要符合申请建住宅条件,并且拟使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有关批准权机关批准后就可以建房了。农村建房程序:     (1)提出申请     (2)村组会评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4)发放证书     (5)张榜公布     (6)放线及施工     (7)竣工验收及登记发证。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