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规定工伤认定期限 |
释义 | 对工伤认定期限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申请,否则职工一方在一年内申请认定;而社保局或劳动局应在受理申请后的六十日内作出决定;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鉴定的,则应在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一、职工工伤保险怎样报销 职工工伤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发生事故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提出认定申请,则受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一年内申请认定; 2、提交认定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3、社会保险部门收到完整材料后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核实相关情况并于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做出认定决定; 4、认定为工伤后享受相关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规定的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应该怎么认定工伤? 工伤应该由社保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内进行认定,并及时作出决定,书面通知工伤职工和其所在的单位。如果申请中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则社保行政部门需在十五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三、申报工伤有时效限制吗 申报工伤有时效限制,时效限制如下: 1.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2.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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