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刑事级别管辖的确定如下:     1、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内第一审重大刑事案件;     3、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十二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