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离婚案件中,房产的归属问题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需要优先考虑哪一方能够获得房产的判决。 |
释义 | 离婚案件中,如未明确房产归属,法院将根据双方过错轻重分割;如有协议,按照协议执行;若产权证名字属于过错方,可能会判给另一方;考虑抚养小孩的一方更可能得到房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具体如下: 1、离婚案件中,双方未对房子进行约定时,法院会根据双方过错的轻重来分割房子,优先判给无过错方。 2、若离婚协议中明确房子归属,则按照离婚协议执行;若未明确,通常会按照产权证上的名字进行分配,并由该方补偿另一方。如果产权证上的名字属于过错方,可能会判给另一方。 3、考虑家庭是否有小孩,抚养小孩的一方更可能得到房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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