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住房公积金不可以用来买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根据相关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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