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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利优先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释义
    1、优先权是专利申请权的一项附属权利,没有专利申请权也就是没有优先权。
    2、只有在专利申请人提出了专利申请后,专利申请权才可能衍生出优先权。
    3、优先权具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即只有法律规定的优先权限期内,优先权才有效,过期则无效。
    4、专利申请人所提出的先后两份申请如果在同一个国家,专利申请人所享有的优先权为本国优先权;如果在不同国家,则为外国优先权。
    5、优先权不能自动产生,即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在后申请时主张优先权的,必须在提出在后申请的同时提出优先权要求申请,并按规定提交了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才能产生优先权。
    6、要求优先权的在后申请与在先基础申请必须具有相同的主题,但在后申请的主题可以是在先的基础申请的改进。
    一、优先权的种类有什么
    优先权的种类:专利优先权可分为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
    1、国内优先权;
    国内优先权,又称国内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在中国首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就同一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外观设计专利不包括在我国优先权制度中。
    2、国际优先权。
    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其内容是:专利申请人在外国首次提出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在外国首次提出同一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的,中国应当以外国首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为申请日,即优先权日。
    二、要求外国优先权的条件
    申请人在我国申请专利时,要求享有其在外国提出的首次申请的优先权的,先决条件是申请人首次提出申请的那一国家与我国就优先权事项签订有双边协议,或者共同参加了有关国际公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相互承认优先权。
    所谓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实际上是指巴黎公约。按照巴黎公约的规定,某一缔约国的国民和居民在其本国提出首次申请后,又在其他缔约国提出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末就优先权事项与其他国家签订专门的协议,也尚未按照互惠原则承认来自非巴黎公约成员国的申请人要求的优先权。因此,在判断外国优先权请求的先决条件时,只要申请人是巴黎公约缔约国的国民或者居民,并且在巴黎公约的某个缔约国提出首次申请,其向我国提出的专利申请就可以享受其首次申请的优先权。
    按照巴黎公约的规定,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来说,优先权期限为自首次申请的申请日,亦即自优先权日起十二个月;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来说,优先权期限为自优先权日起六个月。我国专利法关于优先权期限的规定与巴黎公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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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7 3: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