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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销售有毒食品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释义
    销售有毒食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
    1、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2、销售明知是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3、明知是上述动物,而仍销售其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什么是生产有害食品罪?
    (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二)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三)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了在所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之行为,或者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仍然予以销售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如果有以上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中毒或者健康受到损害,在量刑时作为量刑情节适用。
    (四)本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对生产、销售的食品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二、中国刑法生产有毒食品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生产有毒食品罪的立案: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
    2、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等。
    三、火锅里加罂粟粉怎么处罚
    火锅里加罂粟粉,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处罚如下:
    1、未造成其它危害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使用盐酸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供人食用的动物,或者销售明知是使用该类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明知是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而提供屠宰等加工服务,或者销售其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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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4 3: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