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中原告和被告 |
释义 | 在行政诉讼中确定原告的方式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的确定方式为一般情形下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一、什么是起诉? 民事诉讼中的起诉,指原告请求法院启动审判程序,对自己提交的民事争议案件进行审判并作出利己判决的诉讼行为。在民事诉讼中,起诉的条件有: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和属于受诉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中的起诉,指享有控诉权的国家机关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指控的内容进行审判,以确定被告人刑事责任并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诉讼活动。 行政诉讼中的起诉,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种案件,是以公诉机关或者当事人的起诉为前提,如果没有人起诉,法院对任何案件都不主动审理。 二、公民提起行政诉讼须具备哪些条件 公民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 (2)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一般诉讼时效为15日;特殊诉讼时效有5日、30日、3个月三种。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般诉讼时效为3个月,(即从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起3个月内,特殊时效为15日和30日两种)。 (3)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有明确的被告,明确指出是什么行政机关作了何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5)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如拘留、罚款等。 三、谁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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