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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属于哪个集体或个人所有?
释义
    农村宅基地征收赔偿和房屋拆迁赔偿的区别在于对象和范围。农村宅基地征收赔偿是指针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进行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而房屋拆迁赔偿是指针对个人或单位所有的房屋进行的补偿,包括房屋补偿费、搬迁费等。宅基地征收赔偿主要涉及土地使用权的变更,而房屋拆迁赔偿主要涉及房屋所有权的变更。
    法律分析
    一、宅基地和自留山属于哪一个集体或者个人所有
    1、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农村宅基地属于建设用地吗
    农村宅基地是集体建设用地的一种,集体建设用地包含了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解决集体成员居住问题的建设用地,对其使用权对象有限定,非集体成员不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除宅基地以外,还有集体经营性用地和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用于建设集体公共设置或者集体产业企业等。
    三、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四、宅基地征收赔偿和房屋拆迁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拓展延伸
    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的所有权归属问题:集体与个人权益之争
    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一直存在着集体与个人之间的权益之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农村地区,宅基地和自留地的所有权归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即集体所有。这是为了保护农民的集体利益和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的稳定发展。然而,随着农村经济的转型和农民观念的变化,个人对宅基地和自留地的所有权要求逐渐增加。因此,一些地方政府和法律机构开始探索个人所有权的合法化途径,以平衡集体和个人的权益。目前,不同地区对于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存在着差异,需要在法律框架下进行逐步解决,确保集体与个人权益的平衡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
    结语
    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一直存在集体与个人之间的权益之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宅基地和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以保护农民的集体利益和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然而,随着农村经济的转型和农民观念的变化,个人对宅基地和自留地的所有权要求逐渐增加。因此,地方政府和法律机构需探索个人所有权的合法化途径,平衡集体和个人权益。在法律框架下逐步解决归属问题,确保集体与个人权益的平衡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 第十九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在编制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供水计划时,必须考虑整个流域和区域植被保护的用水需求,防止因地下水和上游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导致植被破坏和土地沙化。该规划和计划经批准后,必须严格实施。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节约用水,发展节水型农牧业和其他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条 已经沙化的土地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流和水渠两侧,城镇、村庄、厂矿和水库周围,实行单位治理责任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下达治理责任书,由责任单位负责组织造林种草或者采取其他治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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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4 21:2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