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另一方不是一定需要承担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如果所欠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话,那么无论是否离婚,另一方都不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所欠债务是一方借款用于家用,则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该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