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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应怎么续签
释义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与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确认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通知职工本人。
    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合同。
    5、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
    7、企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区别
    1、合同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有明确的约定期限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没有约定期限的。
    2、解除条件: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是需要在合同约定期限到期时解除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随时约定解除的。
    3、订立条件: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达到一定条件自动订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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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8 3:4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