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公司合并,法律有些什么规定? |
释义 | 关于公司合并的相关的规定:1、公司合并的方式,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的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的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均要解散。2、公司在合并时,合并各方应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合并各方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4、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继。风险提示:公司的合并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如果您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欢迎您咨询我们的律师为您解答。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