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的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
释义 |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的增值部分应按下列方式予以分割: 1、通常婚前个人财产后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 2、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 3、孳息和自然增值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不予分割。 一、起诉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起诉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在不同情形下的分割方式不同: (1)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房屋增值为该房产的孳息,也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的房产增值部分无需分割; (2)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房屋增值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后应该分割公司财产吗 离婚后夫妻不是一定需要分割公司财产。如果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该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则不需要分割。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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