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是离婚的单身母亲,江山农村户口,我名下无房无车,工资只有三千到四千,这样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
释义 | 公租房申请方式: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 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我丈夫是城市户口,我是农村户口,我丈夫的母亲是农村户口,我可以把户口迁到她母亲的户口吗? 丈夫户口可以迁到妻子户口所在地的。丈夫的户口到妻子的户口簿上的步骤:1、丈夫先去迁入地方(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2、再去迁入的镇计生办(女方户口所在地)写证明;3、迁入当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表填表之后由教导员批字;4、县户政府批字(要写一份入户申请的);5、迁出(丈夫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6、迁出(丈夫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口;7、回要迁入(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请问申请公租房,我已经落户杭州,这种公租房可以申请吗? 杭州公租房的申请条件:1、申请人在杭州有户口或有居住证明;2、申请人在杭州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来支付租金;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房山区无房产并且租住的房屋低于规定标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我丈夫是城市户口,我是农村户口,我丈夫的母亲是农村户口,我能把户口迁到她母亲的户籍所在地吗? 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一般存在以下几种情形:一、父母还是居住在农村,任一方为农村户口,子女可以将户口迁回。二、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是城镇户口,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者提供相关证照之后,可以申请户口迁回。三、户口已经迁出,但事实上还生活在农村,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由于全国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情况,农村户口回迁的规定也会有所不同,具体的政策和相关手续建议多关注当地政府信息发布的平台,或者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派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我是农村户口,我有耕地,想把户口迁到城市,这样我的耕地还保留吗? 一、农村户口迁走了土地还能保留吗1、农村户口迁走了土地是否还能保留,需要视情况而定:(1)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只有是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迁入县城或小城镇的或迁入其他乡村的不算,并且必须是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依然是农业户口的不算,承包地才是应当交回发包方,村委会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第二十七条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二、什么条件可以户口迁移1、居民户口迁移(1)在职人员调动迁移;(2)录用公务员迁移;(3)国、省属单位内部调动人员迁移;(4)自有产权房屋居住迁移;(5)单位安排、分配住房居住迁移;(6)租赁政府产权房屋居住迁移;(7)随军家属迁移。2、学生户口迁移(1)户口在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录用、招聘迁移;(2)学生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迁移。 我得了肺癌,儿子名下有房无车,我能申请低保吗? 得了癌症以后是否能够申请低保也是要看实际情况的,如果家庭本身就特别的贫困,收入也是非常的低,还没有子女,那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去申报低保的,但是也是要经过审核才可以。如果家庭本身收入就比较的高,而且是儿女双全,家里有各种代步工具,有各种电器,那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得了癌症也不能够去申请低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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