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破产清算时间不一致,其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小组:15天内成立; 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成立后10天内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3、债权人申报债权:收到通知的清算组成立后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45天内申报; 4、做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编制; 5、登报公告:90天以上。公司如果没有财产可分配可直接进入结束阶段。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