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找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鉴定的,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鉴定。 一、构成医疗事故所需的构成要件有: 1、医患双方之间存在医疗行为; 2、患者发生了损害事实; 3、医务人员有违法行为或技术上的失误; 4、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二、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 1、医患双方陈述意见和理由; 2、专家鉴定组提问; 3、专家鉴定组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4、鉴定组形成鉴定结论。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