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储备用地是指政府根据国家储备用地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完成了收购的土地,再转化为国家储备用地的政府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