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若不再续签,则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为依据,每满1年需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工作满6个月以上但未满1年,也需按1年计算。未满6个月则需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期满且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则用人单位需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一般以员工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为依据,每满1年需支付1个月工资。工作满6个月以上但未满1年的,也需按1年计算。未满6个月的,则需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该内容由 梁万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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