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抵押注销登记提交材料 |
释义 | 如何办理房屋产权抵押注销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是指设定他项权利的当事人结束了抵押担保的债权及债务关系,抵押权人同意解除抵押权的行为。 收缴材料: 此项业务由银行签订的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可以为房屋所有权人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房屋他项权证原件; 3、房屋所有权(他项权)注解登记申请书(制式表格),加盖银行公章; 4、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解除抵押权的协议,加盖银行公章; 5、授权委托书(制式材料),加盖银行公章。委托书要求法人代表(银行为负责人)签字; 6、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缴税费:无。 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抵押注销需提交: 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的书面申请(抵押人出具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抵押权解除合同或抵押权人同意注销抵押权的证明(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有地上物的,复印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7、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需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银行办理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他项权证的办理需要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共同提交资料: (一)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 (二)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 (三)登报声明《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的公告; (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 (五)抵押权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况说明; (六)抵押人为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如为共有房产(包括夫妻共有房产),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抵押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的,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具结书;抵押权人为个人的,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抵押权人为金融机构的,提交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并出具介绍信、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七)房屋他项权证办理5-7个工作日。 (八)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材料,到办证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经办人在审核资料无误后,出具《房产交易产权登记受理单》(以下简称“受理单”)交由申请人收执; 2、申请人在受理单标注的领证日期之后携“受理单”及身份证明原件到产权缴费窗口缴费后在产权发证窗口领证。如审批未通过,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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