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介起诉谢娜张杰“跳单”胜算几何? |
释义 | 近日,某房产中介“H”先生在网上爆料,其曾于2019年6月21日和22日两次带领歌手张杰和主持人谢娜夫妇在上海看房,之后张杰、谢娜却绕过了中介“H”先生购买了此房,从而避免了支付高达上百万的中介费。 在中介“H”先生爆料以后,张杰和谢娜夫妇也通过律师发表了声明,否认其存在“跳单”行为。对于“跳单”事件,目前双方可谓各执一词,但是据“H”先生最新的回应称其已经开始准备起诉张杰和谢娜夫妇。 法律对于“跳单”如何规定的呢? “跳单”也叫“跳中介”,是指合同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已经与中介人订立了合同,中介公司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提供中介信息并促使买卖双方见面洽谈等促进交易的义务,一方或双方为了规避或减少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向中介人交付中介费的义务,跳过中介而私自直接签订合同的行为,其目的通常是为了逃避中介费。 而《民法典》对“跳单”行为有明确规定:第九百六十五条,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也即只要委托人是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而故意绕开中介人,此时即构成跳单,应当承担向中介人支付报酬的义务。 在实际诉讼中要确认“跳单”行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双方签订居间合同,只有签订了合同才会衍生出双方权利义务的履行问题,以及是否违约。(2)委托人利用了中介方的居间服务而成交,此处有个重要的情况就是中介是否独家代理,如果是非独家代理那么很难确认委托方是利用了哪个中介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而成交。(3)委托人故意逃避中介费,委托人在主观上和行为上都表现出了故意逃避支付中介费的目的。在司法判例中,就有委托人选择其他低价的中介方交易,而未被认定为故意逃避中介费。 中介“H”先生起诉胜算几何? 根据“H”先生已拿出的证据来看,中介要想赢得这场官司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首先,截止目前“H”先生未拿出其与张杰和谢娜夫妇签订的买卖房屋代理中介合同,仅凭其晒出的带看房屋照片,很难认定双方存在居间合同关系,也没有任何关于中介费的约定。 其次,据“H”先生爆料,房屋最终是由重庆眉开眼笑文化公司购买,虽然张杰和谢娜夫妇与此公司存在股东关系,但在法律上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主体,因此直接向张杰和谢娜夫妇主张中介费也是缺乏依据的。 因此,基于上述两点理由,如果中介“H”先生真的去法院起诉张杰和谢娜夫妇,几乎是没有胜诉可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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