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代持是否合法 |
释义 | 股份代持并不完全合法。 股份代持协议往往在代持双方之间是有效的,但是有效并不意味着完全合法。如果被代持人因身份原因有持股限制,或者代持股份对应的是拟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那么被代持人可能需要承担公务员法、证券法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行政责任。 股份代持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现象,股份代持协议的对内和对外效力有不同的法律意义,在代持人与被代持人之间(对内)有效的股份代持协议,可能对第三人又是无效的。 而且,即便股份代持协议是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被代持人也会因为自己的身份属性以及代持股份对应的公司性质(上市,非上市),面临不同的法律后果(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对代持人及被代持人而言,股份代持协议首先是一份民事合同,双方约定被代持人以代持人的名义实际享有相应股份对应的权利,并承担对应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第二十五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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