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实践中许多开发商为了赚取更多的利益而将房子卖给数人,但签订的数份购房合同均为有效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购房者因为房屋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