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别人欠钱不还当事人有借条的,则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支付令或者收集其他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1、协商,双方可以就债务偿还的时间重新协商,签订相应的协议。     2、申请支付令,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只要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法定条件,则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3、提起诉讼,如果债权人要提起诉讼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