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交通事故案件不能立案仲裁。目前没有法律赋予仲裁委员会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权力,当事人可以采取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