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分析: 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这个《营业执照》是一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分公司是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因此无注册资金。《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第二种:因为有些《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其法律上的单位不是法人,是自然人,其开办的企业、个体户需要以其个人全部资产或者家庭全部资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与申请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只需要承担有限责任有本质上的区别。因此不需要在《营业执照》上显示注册资金。 《营业执照》显示注册资金,一个主要的目的就是要显示出这家公司能有多少资本去承担民事责任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