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后离婚可以分吗 |
释义 | 婚前购买的房子按照法律规定应属于购买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视为你对配偶的赠与,这套房子依法就由购买一方和配偶共同所有。一旦双方离婚,加名字的配偶可以分得自己的那部分房产。 一、离婚后在不同情况下房产怎么分割 离婚后在不同情况下房产的分割是: 1.夫妻两人中的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婚前共同出资、婚后共同出资、婚后一方出资,房子的产权归双方所有。 二、房子离婚分割的情况有哪些 房子离婚分割的情况有: 1、婚后夫妻全额或贷款购买的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3、假如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房产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婚后,父母一方全额支付,购买的财产以子女名义登记的,视为对子女一方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房子只写了一人名字归谁 一般情况下,房子只写了一人名字,原则上该房子属于写了名字的那个人,但是如果该房子是夫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哪怕房子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该房子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对该房子享有同等的分割权利。当然,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用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子,在办理房产登记时,只写了自己一人的名字,这种情况下,该房子也是属于写了名字的那个人。这也就是看购买房子的款项来源,来确定房子具体是属于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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