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刘丛律师:一房两送,谁是赢家?——遗嘱继承VS生前赠与 |
释义 | 如果老人把自己的房子,先立遗嘱给老婆,又偷偷赠与给了儿子,这房子到底归谁呢?法院会如何处理呢? 一起来看下面这个案例。 一、案例回顾 70岁的黄大爷在老伴去世后一直独自生活,唯一的儿子在国外定居,雇佣保姆小张照料父亲的日常生活。 活泼开朗的小保姆,给黄大爷孤独乏闷的晚年生活注入了新的活力,二人日久生情,黄大爷与小保姆登记结婚,并立遗嘱指定自己去世后,由小张继承自己名下的房产。 谁知黄大爷的婚后生活并不如预料的那般美好,拿到遗嘱的小保姆,不再对黄大爷悉心照料,还故意阻止儿子回来探望父亲。 黄大爷心灰意冷,背着小张偷偷将房屋赠与给儿子小黄。 几年后,黄大爷因病去世,保姆小张想把房子卖了回老家,办继承手续时才发现,房子早就被过户到了黄大爷儿子的名下。 小张认为,黄大爷已经立遗嘱房屋由自己继承,并且自己是黄大爷的配偶,房屋应当归自己所有,把小黄告到法院。 二、法院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虽然黄大爷立遗嘱,由小张继承房产,但是黄大爷仍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不受遗嘱内容的限制。 黄大爷生前已经将房产赠与给儿子小黄,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该房屋归儿子小黄所有。 最终,法院没有支持保姆小张的诉讼请求。 三、律师说法 1.自然人有权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但是也有权在生前另行处分自己的财产,不受立遗嘱行为、遗嘱内容的限制。 如果遗嘱人生前赠与他人财产,导致遗嘱中所列部分财产的灭失的,视为遗嘱被部分撤销。 也就是说,先立遗嘱,后赠与,赠与有效,遗嘱被撤销。 比如本案中,虽然黄大爷先立遗嘱将房屋遗留给小张继承,后又将房屋赠与儿子,但是赠与行为仍合法有效,小张无权要回房屋。 2.如果黄大爷先将房屋赠与给儿子,后来与保姆小张结婚后,又立遗嘱由小张继承房屋,最终小张有权继承房屋吗? 先赠与,后立遗嘱,实务中比较复杂,需要区分情况讨论: 第一,签订《赠与合同》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房屋归儿子所有,黄大爷无权处分房屋,遗嘱无效,小张无权继承房屋; 第二,只签订《赠与合同》,未办理过户手续,视为黄大爷撤销了赠与,遗嘱有效,小张有权继承房屋; 第三,签订《赠与合同》并且办理了赠与公证手续,未办理过户手续,黄大爷无权撤销赠与,遗嘱无效,小张无权继承房屋; 第四,如果黄大爷与原配夫人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将房屋赠与给儿子小黄,虽未办理过户手续,黄大爷无权撤销赠与,遗嘱无效,小张无权继承房屋。 详细分析请回顾往期文章:赠与房屋写进《离婚协议》当筹码?此乃覆水难收,非缓兵良策 3.此类案件往往比较复杂,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为您设计最佳维权方案。 四、法律依据 1.《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第六百五十九条,第六百六十条,第六百六十三条、第六百六十四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失效)第39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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