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公证的有关规定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通过公证进行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农村离婚房屋分割需根据情况讨论,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负债需补偿。有离婚协议的夫妻不能办理房产过户,离婚协议不具备强制执行力。 法律分析 夫妻可以共同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将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授予给其中一方。在公证机关进行公证之后,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一、农村离婚房子怎样处理 农村房屋离婚的分割,要分情况进行讨论。如果是婚前建造的房屋,结婚夫妻共同使用的,没有约定,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一方建造,因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共同偿还的,对于偿还部分的债务,由得到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登记结婚,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分割的权利。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有离婚协议夫妻能否办房产过户 不可以的。离婚协议是基于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对夫妻共同财产权利的处分。因此,离婚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当事人因履行协议发生纠纷的,适用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相关规定。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4条的相关规定,只有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方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离婚协议的性质决定了它并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实践中,很多地方包括一些大中城市的房管部门即以此为据,对仅凭离婚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单独办理房屋过户不予受理。 拓展延伸 婚后父母赠与房产的分割法律适用是怎样的 在《民法典》规定,婚后父母赠与房产分割的方式是:如果是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明确表示该房子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分割;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只给一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配,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通过公证进行处理,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将共同财产所有权授予其中一方。但农村离婚房子的处理需要根据房屋性质和离婚情况而定,如果是婚前建造的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共同使用;如果是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分割的权利。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对于离婚协议的执行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因此,离婚协议并不能直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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