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贷合同生效的要件 |
释义 | 借贷合同应当满足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 1、借贷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借贷合同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订立的。 3、借贷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根据2020年8月20日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理解,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视为借贷合同生效: 1、以现金支付的借款合同,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合同生效。 2、以银行转账、线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互联网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贷款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借贷合同生效。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借贷合同生效。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获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借贷合同生效。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履行借贷合同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借贷合同生效。 一、借贷合同的定义 借贷合同的定义是什么?借贷合同的定义分为广义上的借贷合同和狭义上的借贷合同。狭义上的借贷合同仅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即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约定的货币所有权转移给他方,他方在一定期限内返还同样的货币的合同,而广义的借贷合同则包括了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自然人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款合同。 二、借贷合同的生效时间 在了解了借贷合同的生效要件和借贷合同的定义后,也许有人会产生疑问,借贷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是在借贷合同签订之后,还是贷款人交付借款之后?答案是借贷合同自贷款人交付借款时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也就是说,在贷款人履行先合同义务提供借款时,就是借贷合同的生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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