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合同签订遇到违约怎么应对 |
释义 | 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反悔此次交易,从而违约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那么守约方如果也同意解除合同,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是支持的。 如果一方违约,但是另一方拒绝违约方的赔偿,严格要求按照合同继续执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守约方的要求也将得到法律的支持。 (1)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2)对于违约方确确实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一、违约责任的形式 1、继续履行:违约方根据守约方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2、采取补救措施: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合理选择请求违约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违约方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守约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违约金:双方当事人可以在签合同时就提前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5、定金责任: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签合同时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二、签了买家合同不发货怎么办,联系不上发货商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一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方一般没有合同解除权。因此,违约方不但需要承担延迟履行违约责任,还需要承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合同确实难以履行的,违约方在赔偿守约方损失的基础上可以解除合同,损失赔偿额一般不大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如果自己是作为没有办法继续履行的一方,那么可以和对方协商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那么要考虑哪一种解决方法对自己比较有利,从而再决定是与对方解除合同还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同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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