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父母在结婚前出资购房,如未明确赠与双方,则属于个人财产,不分割。婚后父母买房需看有无约定,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共同夫妻财产处理,可分割。分割可协议或诉讼。
 法律分析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如父母明确表示除双方外,该出资即不属于个人财产,不可分割。
 2、如果父母在子女婚后购房,需看是否有约定。如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如无约定,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
 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包括协议和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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