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以下证件材料: 1、证明身份的材料,即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即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其他证件材料。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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