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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服法院不予受理裁定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一、不服法院不予受理裁定怎么办
    1、不予受理裁定生效后,特定条件下,当事人还可以起诉。民事案件被法院用裁定驳回了,不予受理,则不能再重新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四十条和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进行上诉或申请再审。至于有的民事案件不是被法院用裁定驳回的,而是被口头通知不予受理的,则不在此列。
    二、不服不予受理裁定上诉条件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服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提起上诉的条件包括: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是第一审作出的;上诉的主体是案件的当事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内提起上诉。
    三、劳动仲裁裁决书下来后多长时间不送法院法院不予受理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话,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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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7 8: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