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破产清算公司职责有:1、接管破产财产;2、管理破产财产;3、行使破产企业的财产告敬散权利;4、履行破产财务的对外义务;5、制定和实施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方案;6、办理破产程序中介的有稿哪关事务。清算组应当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完毕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清算组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清算报告,并且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法律依据: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袜氏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