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院后民政局可以报销吗 |
释义 | 一、出院后民政局可以报销吗 1、出院后民政局不可以报销。民政局没有报销合作医疗的职能,报销医药费需要在社保局报销,如果申请城乡医疗救助,则需要按照民政局的要求办理。大病救助的起额最低万元,没有达到标准无法报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保险报销条件如下: 1、就一般个人而言,首次参保连续缴费6个月;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在失业保险金领完后60日内参加医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3、急诊留院观察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4、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5、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针对不同的保险,具体要满足的报销条件是不同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