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积金自己交200,公司交200,账户上是400。 关于公积金有如下规定: 1、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 2、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 3、一般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就是缴存人应缴公积金的系数与工资之比,例如缴存人的工资是100元,应缴公积金的系数是3%,那么缴存人应缴公积金的数额就是3元,它和缴存人的工资基数、应缴系数都有关系; 4、住房公积金是单位为职工参保的,个人帐户由个人50%,单位50%组成。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