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当事人出交通事故导致车辆被扣留的,一般可以在十五到六十日内取车,具体要根据事故的调查情况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效率确定,法律规定从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