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宅基地确权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
| 释义 | 宅基地确权一般需要以下的这些资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土地权属来源证明;3、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界址确认表等地籍调查成果资料。还要门牌,民政部门等有效证明材料;4、法律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5、土地登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一、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带着房产证,身份证,父母的死亡证明和亲属证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 1、土地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共同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申请:因继承或者遗赠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 2、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七)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如实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因继承、受遗赠取得土地使用权,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持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死亡证明、遗嘱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权利人在办理登记之前先行转让该土地使用权或者设定土地抵押权的,应当依照本办法先将土地权利申请登记到其名下后,再申请办理土地权利变更登记。 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如何更名 1、申请人进行土地测绘并取得成果,此步骤需要申请人自行联系有相关资质的测绘公司取得; 2、申请人提供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包括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同意变更登记的村民决议; 3、申请人到当地规划局出具规划条件通知书或总平面图、1:500用地红线图、界址点成果表; 4、申请人提供使用权变更的证明材料,包括: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土地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土地用途变更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5、申请人提供契税完税凭证或缓交、免交契税材料; 6、申请人在完成以上步骤后,自行复印身份证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后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省内请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更名,缴纳相关费用后即可完成更名并领证。 三、办理土地证所需材料 1、商品房土地登记申请书; 2、商品房土地证办理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商品房土地证权属来源证明; 4、商品房土地证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5、商品房土地证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7、商品房土地证办理所需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2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51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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